房价愈加高,一些有条件的家庭开始前瞻性地为子女买房。部分爸爸妈妈更是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。不过对于这种一步到位的方法,虽然免除去二次买卖的税费,但缺点也十分明显。
假如孩子不满18周岁,房屋又要登记在孩子名下,既不可以选择公积金贷款也不可以选择商贷,只能选择全款。由于贷款只针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,年满18周岁是硬性条件。
1、只能全款
夫妻双方假如婚姻破裂,就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,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房地产是不可被分割的,即便是夫妻双方一同出资购买的。由于从法律角度来讲,该房地产是孩子,只不过由获得孩子抚养权的监护人代为管理。
2、财产分割麻烦
爸爸妈妈可以替孩子买房,但不可以随意卖孩子名下的房屋。根据正常程序,孩子名下房屋只有在孩子年满18周岁后,经其赞同才能被供应。
3、爸爸妈妈不可以随意供应孩子名下房地产
4、爸爸妈妈不能需要收回房子
假如需要要供应,则第一获得监护人的签名文件,确认其监护人资格,然后签署保证书:供应孩子房地产是为了孩子的利益,譬如孩子罹患重大疾病等特殊状况。爸爸妈妈假如想卖孩子名下房地产套现也是不被允许的。
虽然考虑到房价上涨的原因,提前为孩子买房不失为一种适当的选择,但上面这类风险还是应该考虑了解。
虽然爸爸妈妈是实质出资人,但房子已经登记在孩子名下,爸爸妈妈因特殊缘由,譬如赡养纠纷欲收回房子,表示,这种可能性非常小,由于物权法对不动产权有着明确的规定。